2007年8月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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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虽长期分居婚姻不自动解除
朱炳辉

  李女士问:
  我于2006年5月与吴某登记结婚。婚后发现两人性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自婚后第三个月起我俩就开始分居。我很想尽早结束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最近我听说,夫妻分居到一定的时间就可以自动解除夫妻关系。请问:夫妻究竟分居多长时间就可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本报释疑:首先需要向你澄清一个认识,我国目前并不存在分居自动解除夫妻关系的说法。在我国,夫妻关系的解除必须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实现。通常有两种基本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形式是男女双方亲自到人民法院办理调解离婚。离婚的另一种重要途径就是法院来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中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的长短就是一个考量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之一。可见,即使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也不能自动解除夫妻关系,而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予以解除。(朱炳辉)